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精简6篇】

时间:2017-07-04 08:26: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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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同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我单位决定组织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目标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排查本单位范围内的土壤污染隐患,及时发现、整治和防范土壤污染问题,确保土壤质量安全。

二、督办内容

1.组织调研:成立土壤隐患排查督办工作组,负责组织调研工作,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区域。

2.制定排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3.开展实地排查:按照排查方案,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内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区域进行实地排查,记录数据和样本,确保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风险评估:对存在土壤污染隐患的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

5.整治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督促落实:对整治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督促和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支持和配合土壤隐患排查工作。

3.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排查工作的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

请各单位积极响应,按照要求组织好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并于XX年XX月XX日前将排查结果报送给本单位。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

日期

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同事:

我单位决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督办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为此,特发此通知,希望各位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排查本单位范围内的土壤污染隐患,及时发现和防范土壤污染问题,确保土壤质量安全。

2.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内容

1.组织调研:成立土壤隐患排查督办工作组,负责组织调研工作,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区域。

2.制定排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3.实地排查:按照排查方案,组织人员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区域进行实地排查,记录数据和样本。

4.风险评估:对存在土壤污染隐患的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

5.整治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督促落实:对整治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督促和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支持和配合土壤隐患排查工作。

3.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排查工作的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

请各单位积极响应,按照要求组织好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并于XX年XX月XX日前将排查结果报送给本单位。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

日期

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 篇三

对企业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环境管理等资料进行收集。重点收集的资料清单见表 3-1

表3-1 重点收集资料清单

资料类别

信息项目

基本信息

企业总平面布置图及面积。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信息

化学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转运、储存等情况。涉及化学品的相关设施设备防渗漏、流失、扬散设计和建设信息;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台账。

环境管理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应急预案等。

废气、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等情况,包括相关处理、贮存设施设备防渗漏、流失、扬散设计和建设信息,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台账。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数据、历史污染记录。 已有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

重点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重点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情况。

重点设备、设备的操作手册、人员培训情况。

重点场所的警示牌、操作规程的设定情况。

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 篇四

(1)《xxx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 ;

(2)《xxx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年11月修订);

(3)《xxx土

地管理法》(2004年8月修订) );

(4)《xxx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6月修订);

(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 31号) ;

(6)xxx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09]61号) ;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12月修订) ;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 (2016) 63号) ;

(9)《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做好<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签订工作的函》(川环函 (2017) 2069号);

(10)《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川府发(2017) 14号);

(11)《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1]12号。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 ;

(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

(4)《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版) ;

(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 ;

(7)《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 ;

(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298-2007) ;

(10)《阴极保护技术条件》 (GB/T33378-2016) ;

(11)《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 2008) ;

(12)《钢制储罐罐底外壁阴极保护技术标准》(SY/T 0088- 95);

(13)《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05) ;

(1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GB20602);

(15)《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 篇五

《xxx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义务。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出台,将为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提供参考依据。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1日发布《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重点监管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相应机构和人员队伍,确定组织实施形式,制定并实施排查工作计划。2021年10月底前,新列入名录和开展隐患排查满三年的重点监管单位,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档案,报请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达到整改要求。土壤和地下水存在异常的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完成了第一次土壤隐患排查并完成上报,现已满三年,按通知要求,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档案,报请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达到整改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专项活动动员会,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排查要求,由安全保密部负责牵头开展此项工作。自2021年3月8日起,组织各二级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专题研究排查方案,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计划。采取分片负责与集中复核监督相结的形式,层层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做到排查土壤点位全覆盖、不漏项。排查活动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落实,并对排查结论签字负责,保证真实可靠。

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受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工作,通过调查、资料收集以及与各二级单位排查负责的人员访谈等编写了《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隐患排查报告》。

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 篇六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区要按照7月底前至少完成全部任务量的50%、9月底前至少完成全部任务量的70%,11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报送我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要对照《天津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报告审核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3),对各重点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材料及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不过关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区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各区要督促重点单位填写《已完成隐患排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4),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月进度表》(见附件5)。市生态环境局将按月调度并通报各区工作进展情况。

此项工作将纳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培训指导,组织技术团队解读《指南》要求,并实地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抽查审核上报材料。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专人专班负责,按照工作计划及时加强各项工作。要加强宣贯引导,提升企业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指导企业有序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措施,切实消除土壤污染环境隐患。

附件:1、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2、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信息备案表

3、天津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报告审核技术指南(试行)

4、已完成隐患排查企业信息表

5、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月进度表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张文具 联系方式:87671827;

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赵吉睿 联系方式:1392000167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2021年1号公告).pdf

2-5.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信息备案表等.doc

土壤隐患排查督办通知范文【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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